科研管理
科研管理
您所在的位置: 首页 > 科研管理
关于2021年度吉首大学张家界学院科研项目申报和已立项项目结题的通知
作者:管理员 发表时间:2021-11-08

各二级学院及相关部门:

为鼓励学院教师积极承担科研项目,提高我院教学研究水平,现将2021年度院级科研项目申报和已立项项目结题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2021年度院级科研项目申报事项
 (一)申报项目类别及研究期限

1、重点项目,研究期限:两年;

2、一般项目,研究期限:一年;

3、青年项目,研究期限:一年。

(二)申报要求
 1、各单位认真组织教师及相关人员积极申报,确保申报课题的数量和质量。

2、一般项目申报者为具有初级以上(含初级)职称的教职员工,重点项目申报者为具有中级以上(含中级)职称的教职员工,具有中级以上(含中级)职称的教职员工不得申报青年项目。

3、原有院级科研项目未结题者不得再申报。

4、申报者主持申请项目不得超过1项,参与项目不得超过2项。

5、不设课题指南,采取自选课题的形式申报。

6、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的教师不得申报院级科研项目。

(三)申报程序及注意事项

1、项目申报材料由各单位初审并集中报送,不受理个人申报。申报材料包括《吉首大学张家界学院科学研究项目申请书》(附件1)一式两份(教学科研处、相关单位各存档一份),《吉首大学张家界学院科研项目申报情况汇总表》(附件2)一份,申请书需双面打印、套印,所有材料需提交纸质文档和电子文档。

2、教学科研处将在各单位推荐申报的基础上,按照公开、公平、竞争的原则,组织专家评审,择优立项。

3、教学科研处受理申报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11月30日,逾期不予受理。

二、已立项项目结题的有关事项

教学科研处将对2020年及以前立项的院级科研项目开展结题工作。各单位请于2021年11月30日前将结题材料交至教学科研处,逾期不予受理。结题材料包括《吉首大学张家界学院科学研究项目结题申请书》(附件3)一式两份(教学科研处、相关单位各存档一份),《吉首大学张家界学院科研项目结题情况汇总表》(附件4)一份,结题申请书需双面打印、套印,所有材料需提交纸质文档和电子文档。

 

附件:(详见教学科研处网站——下载中心)

1.吉首大学张家界学院科学研究项目申请书

2.吉首大学张家界学院科研项目申报情况汇总表

3.吉首大学张家界学院科学研究项目结题申请书

4.吉首大学张家界学院科研项目结题情况汇总表

 

附件3 吉首大学张家界学院科学研究项目结题申请书.doc

附件2 吉首大学张家界学院科学研究项目申报情况汇总表.doc

附件1 吉首大学张家界学院科学研究项目申请书.doc

附件4 吉首大学张家界学院科学研究项目结题情况汇总表.docx

吉首大学张家界学院教学科研处

2021年11月4日

 

Copyright All Rights Reserved 张家界学院 版权所有
办公室电话: 0744-2200500      招生电话: 0744-8325000 / 0744-8328000