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二级学院及相关部门:
为鼓励学院教师积极承担科研项目,提高我院教学研究水平,现将2021年度院级科研项目申报和已立项项目结题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2021年度院级科研项目申报事项
(一)申报项目类别及研究期限
1、重点项目,研究期限:两年;
2、一般项目,研究期限:一年;
3、青年项目,研究期限:一年。
(二)申报要求
1、各单位认真组织教师及相关人员积极申报,确保申报课题的数量和质量。
2、一般项目申报者为具有初级以上(含初级)职称的教职员工,重点项目申报者为具有中级以上(含中级)职称的教职员工,具有中级以上(含中级)职称的教职员工不得申报青年项目。
3、原有院级科研项目未结题者不得再申报。
4、申报者主持申请项目不得超过1项,参与项目不得超过2项。
5、不设课题指南,采取自选课题的形式申报。
6、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的教师不得申报院级科研项目。
(三)申报程序及注意事项
1、项目申报材料由各单位初审并集中报送,不受理个人申报。申报材料包括《吉首大学张家界学院科学研究项目申请书》(附件1)一式两份(教学科研处、相关单位各存档一份),《吉首大学张家界学院科研项目申报情况汇总表》(附件2)一份,申请书需双面打印、套印,所有材料需提交纸质文档和电子文档。
2、教学科研处将在各单位推荐申报的基础上,按照公开、公平、竞争的原则,组织专家评审,择优立项。
3、教学科研处受理申报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11月30日,逾期不予受理。
二、已立项项目结题的有关事项
教学科研处将对2020年及以前立项的院级科研项目开展结题工作。各单位请于2021年11月30日前将结题材料交至教学科研处,逾期不予受理。结题材料包括《吉首大学张家界学院科学研究项目结题申请书》(附件3)一式两份(教学科研处、相关单位各存档一份),《吉首大学张家界学院科研项目结题情况汇总表》(附件4)一份,结题申请书需双面打印、套印,所有材料需提交纸质文档和电子文档。
附件:(详见教学科研处网站——下载中心)
1.吉首大学张家界学院科学研究项目申请书
2.吉首大学张家界学院科研项目申报情况汇总表
3.吉首大学张家界学院科学研究项目结题申请书
4.吉首大学张家界学院科研项目结题情况汇总表
附件2 吉首大学张家界学院科学研究项目申报情况汇总表.doc
附件4 吉首大学张家界学院科学研究项目结题情况汇总表.docx
吉首大学张家界学院教学科研处
2021年11月4日